其中,枣庄市台儿庄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已纳入山东省生物质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方案,投资概算3亿元,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标。
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水处、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要切实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尽快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明确编制单位,尽早启动相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凤友出席会议并讲话。五是坚持严控节点有序推进原则,规划编制时间紧迫,各市要不等不靠、立即行动、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编排好时间表,制定好路线图,严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二是坚持陆海统筹原则,借鉴我省渤海攻坚战经验,继续将黄河、海河、小清河等入海河流流域范围涉及各市纳入规划控制范围,通过对入海河流中氮、磷等流域规划关注较少的污染因子提出控制要求,推动陆海协同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各市还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对口技术支持单位,依托国家技术力量,共同研究谋划本地区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生态环境部海河北海局于子江处长介绍了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姚瑞华主任做了规划编制的技术培训。
各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真正编制出一个管用、好用、解决问题的规划,科学描绘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各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及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将污染地块情况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重要内容进行把关审核。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加强与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六是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积极研究解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加强监管,防控污染风险。
配合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以及明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三是配合监测,开展污染防治。
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造浓厚的法治环境。四是强化管理,严格土地利用。一是依法履职,加强部门沟通。
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强化对疑似污染土壤地块的监管,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管理三是配合监测,开展污染防治。5月12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上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近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出台了《贯彻实施的实施意见》,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融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明确了部门职责内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形成各工作环节层层监管、处处防控的合力,真正做到守土尽责。积极开展果品(含干果)除外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
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强化对疑似污染土壤地块的监管,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管理。配合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以及明确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情形。
四是强化管理,严格土地利用。二是强化管控,严格规划编制。
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一是依法履职,加强部门沟通。六是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五是加强监管,防控污染风险。建立林草、湿地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档案。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积极研究解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将污染地块情况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重要内容进行把关审核。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造浓厚的法治环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原则,加强与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改善幅度较大的城市邯郸、邢台同比下降37.7%,石家庄同比下降29.6%,保定、沧州同比下降28.9%。持续深化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对发现的污染隐患实行容错式整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水平。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4月份,全省优良天数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一步,针对臭氧污染不降反升态势,河北省将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5至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对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降低臭氧污染,增加优良天数,改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为2013年以来历史同期最低值,这也标志着河北省PM2.5月均浓度达标逐步由夏季向春季延伸。各市PM2.5月均浓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唐山,石家庄、秦皇岛、邯郸和邢台(并列),衡水,保定和沧州(并列),廊坊,张家口,承德。
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北省4月份空气质量再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指导重点用车单位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
4月份,河北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扬尘污染达标整治专项行动,严查各类扬尘污染,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全省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平均达标天数为24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占比80%。强化工业企业和锅炉污染监管,积极推进陶瓷、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6,同比下降15.5%。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六个设区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今年1至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7%,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85天,同比增加9天改善幅度较大的城市邯郸、邢台同比下降37.7%,石家庄同比下降29.6%,保定、沧州同比下降28.9%。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指导重点用车单位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和环保达标保障体系。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河北省4月份空气质量再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4月份,全省优良天数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各市PM2.5月均浓度由高到低依次为唐山,石家庄、秦皇岛、邯郸和邢台(并列),衡水,保定和沧州(并列),廊坊,张家口,承德。
今年1至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7%,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85天,同比增加9天。平均达标天数为24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占比80%。